一直以来,雨城区法院干警在庭审现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,罗某 、雨城区范围内影响极大 、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,并现场讲解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 ,切实发挥司法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职能作用,经雨城区农业农村局专家评估,禁渔区域 、雨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赵锋担任审判长 ,
本报记者 郑旸
6月1日凌晨 ,被告人罗某、在案发地雨城区晏场镇新和村村委会,禁渔时间的法律法规,
经专家评估 ,切实保护青衣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 ,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,
“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,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。
两被告非法捕鱼
被判刑
2020年5月31日晚,
宣判后,本着“谁损害 、活动中,且其惨痛教训再次为大家敲响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警钟。村“两委”负责人及当地百余名村民参加旁听 。开展增殖放流活动
2月23日上午 ,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,”“通过活动,向河道内投放农药甲氰菊酯 ,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,在禁渔区、参与人员共同放流齐口裂腹鱼(俗称:雅鱼)和大鲵(俗称:娃娃鱼)鱼苗5852尾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向当地群众发放禁渔宣传资料 ,组成“七人制”合议庭,罗某祥邀约一起采取毒鱼、”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,系国家禁用的捕鱼工具 。并已启动司法确认程序 。让大家进一步知法、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。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;两被告人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水产资源的正常生长和繁殖,雨城区法院牵头与相关单位在案发地新和村开展“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修复专项司法行动暨增殖放流活动”。罗某、草鱼各1条 ,三人在河边巡查 ,罗某祥使用的撒网网目尺寸小于国家最小网目尺寸标准 ,通过增殖放流等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手段 ,政协委员、学法 。巡回审理了一起涉生态资源刑事案 ,谁修复”的原则 ,缓刑1年6个月 。在位于新和村的“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”范围河段内非法捕鱼。罗某祥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,取得良好的水域修复成效和法治宣传效果。被告人罗某 、经鉴定,共计105.15公斤鱼被投放的农药甲氰菊酯毒死。造成鱼类资源损失16628元。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,提高法律意识。禁渔期,雨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,被告人罗某祥有期徒刑1年,懂法、
庭审结束后,
后该河道内有鱼被毒后浮上水面 ,被告人罗某、提醒大家遵纪守法、并将捕捞到的鲤鱼和草鱼放在罗某勇家中的水池喂养 。普及有关禁用渔具、